壹、前言:

    為改善以前有價證券申購抽籤制度申購手續之不便, 減少大戶借人頭抽籤造成糾紛與不公之問題, 以及縮短有價證券上市、櫃時間, 降低申購人認購風險, 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業已核定修正「台北市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證券商承銷或再行銷售有價證券處理辦法」之相關規定, 並訂於86111 日起開始實施, 自該日起主管機關核備之公開申購配售承銷案件適用之。

 

新制度改革重點主要有二:

一、申購人透過往來證券經紀商業務人員參加申購。

二、申購人款券收付皆採帳簿劃撥方式。

 

    以下就與申購人有關之事項, 一一加以說明, 請申購人務必詳細閱讀, 以免錯失申購中籤機會。

 

貳、申購人資格及事前應辦理事項:

一、應為中華民國國民。

二、應於往來證券經紀商開立交易戶、款項劃撥銀行帳戶及集中保管帳戶。

三、應洽往來證券經紀商辦理與指定之銀行簽訂委託書,     意證券經紀商查對銀行存款餘額(詳參、四) 並同意銀行未來自動執行扣繳申購處理費30(詳參、六)及認購價款(詳伍、一)之手續。

 

參、申購人申購手續及申購時應注意事項:

一、可採電話或傳真或當面投件申購, 分述如下:

    ()電話申購: 申購人於日報上承銷公告所訂申購期間之營業日內, 每日上午九時至下午二時 ,以電話向往來證券經紀商業務人員下單委託申購, 由該經紀商業務人員代填申購委託書。此方式下, 申購人雖未親自填寫, 但視同同意申購委託書所載各款要項。

    ()當面或傳真申購: 申購人應確實填寫申購委託書各項資料, 並簽名或蓋章。然後於日報上承銷公告所訂申期間之營業日內 (傳真者可於申購期間內, 非屬營業日時傳真),每日上午九時至下午二時傳真或至往來經紀商營業處所當面向業務人員投件申購。其中傳真時, 申購人需自負傳真失誤之風險, 故申 購人宜於傳真後電話洽收件經紀商業務人員以確保經紀商收到申購委託書。

二、申購人向證券經紀商投件申購後, 申購委託書不得撤回或更改。

三、每件公開申購抽籤案件, 每位申購人僅能向一家證券經紀商辦理申購, 且以申購一件為限, 每件申購處理費30元。重複申購者將被列為不合格件, 取消申購資格。

四、申購人申購時, 需確認銀行存款餘額應有申購處理費30元及認購價款之合計金額。如經紀商於收件時, 發現有不足情事者, 將列為不合格件, 並取消其申購資格。

五、為便於申購人查閱投件是否已被接受為合格件, 收件經紀商於申購期間, 每日將截至前一日止之初步合格及不合格申購資料 (此時尚未驗證重複件, 亦尚未執行扣繳處理費30元等) 備置於營業廳, 以供申購人查閱。

六、申購人申購後, 往來銀行於承銷公告所訂處理費扣繳日, 將辦理自動扣繳處理費30元事宜。如申購人此時銀行存款不足扣繳30元, 將被視為不合格件, 並取消申購資格。

七、申購人之申購投件一旦被列為不合格件, 則將取消資格, 且已扣繳之申購處理費概不退還。

 

肆、公開抽籤及中籤語音查詢:

一、可參加公開抽籤之合格清冊, 將併同不合格清冊, 於承銷公告所訂公開抽籤日, 備置於收件經紀商 (限所受委託申購部分) 台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證券商業同業公會及主辦承銷商營業處所,以供申購人查閱。

二、中籤名單將公開抽籤之次日於日報刊登中籤公告。同時承銷商於二日內以限時掛號寄發中籤通知書、公開說明書及放棄認購聲明書(詳伍、二)等。

三、申購人可以向原投件證券經紀商查閱中籤資料, 亦可以透過台灣證券集中保管股份有限公司電話語音系統查詢是否中籤, 但使用此系統前, 申購人應先向證券經紀商

    申請查詢密碼, 相關查詢事宜如后:

    ()查詢專線: 台北(02)2351-8999 100

                  台中(04)2202-3322  30

                  高雄(07) 229-2000  40

    ()查詢時間: 自公開抽籤次一營業日起至價款扣繳日止, 每日(星期例假日除外)

    ()查詢方法:

        1.可選擇查詢集中保管餘額或中籤資料。

        2.輸入集中保管帳號(十一位)。帳號如有英文字母, 其輸入方式如下:

            A按*01、B按*02......Z按*26

            a按#01、b按#02......z按#26

        3.輸入查詢密碼(4)

    ()播報內容:

        1.查詢集中保管餘額時, 播報所有集中保管股票及債券之餘額。

        2.查詢中籤資料時, 播報中籤證券名稱及認購價款繳存往來銀行截止日期。

 

伍、中籤人價款繳納方式暨放棄認購之聲明

一、中籤人之價款繳納方式, 將由往來銀行依中籤人已簽署之委託書(詳貳、三) 於承銷公告所訂認購價款扣繳日, 自中籤人帳戶自動扣繳之。如中籤人當時銀行存款不足扣繳價款, 將被視為不合格件, 應取消認購資格, 已繳交之申購處理費30元不予退還。

二、中籤人如決定不認購, 則務必於承銷公告所訂放棄認購聲明書收件截止日下午二時前,將隨中籤通知書所附寄之放棄認購聲明書(詳附件二),向原申購投件證券經紀商營業處所當面填送、郵寄到達或傳真送達。未於上述期限前收到中籤人之放棄認購聲明書, 證券經紀商將視中籤人為同意認購, 而逕行通知銀行執行扣繳認購價款作業。

 

陸、有價證券之劃撥

    申購人認購之有價證券, 將依中籤通知書上所訂撥入日期, 直接撥入申購人集保帳戶, 以避免領取現股之不便與風險。

 

柒、其他應注意事項

一、申購人可以影印或自行印製規格尺寸相當之申購委託書及放棄認購聲明。

二、如有任何疑問, 請逕洽各證券經紀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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